为了更好的贯彻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针,落实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关于大力强化学生基本技能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不断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种类:包括生产实习实训、毕业实习等。
二、加强领导。实习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了解专业生产现状,掌握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学习工人阶级优良品质,锻炼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必不可少教学环节,系部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由系部领导、办公室与教科室主任负责实习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领导与实施。
三、实习的准备:
应挑选具有高度责任心及实习经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全面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所有工作。实习班级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学生实习的动员会,提出要求。
实习前夕,教科室及指导教师要制定必要的实习文件(实习大纲、指导书、实习计划、进度安排、经费使用情况等)经系主任批准,系部办公室备案,以备检查、督促、指导实习。
四、实习期间严格按照大纲及实习计划执行。重视现场劳动及操作。计划一般不能改变,若有特殊情况要变动计划,要经系部领导研究决定。
五、实习期间要严格考勤制度。一般不得请假。学生若有特殊情况要请假时,要写书面请假条,指导教师签署意见,辅导员审查核实,并报系部领导审批。
六、指导教师不准擅离职守,有急事按请假规定办理。
七、实习期间要保证学生人身安全,要防火防盗,要组织好文体娱乐活动,并处理好与当地部门、实习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关系。
八、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作好记录和实习笔记,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实习记录和笔记,及时教育指导,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令其重做。实习结束要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审阅评定。
九、实习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成绩评定。实习成绩以百分制,实习笔记和记录占25%,实习报告占30%,实习态度占10%,出勤情况占15%,遵守纪律情况及其他占20%。
十、要提倡带任务实习。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
十一、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及时总结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写出本次实习的总结报告,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系办公室。
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信息工程系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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