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2006年教师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结合潍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教育工作实际,对2006年教师教育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潍坊市教育局非常重视教师教育工作,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督导分值由2005年的20分提高到2006年的60分;我市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暂定为小学教师每周期(5年)700元,中学教师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