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8月25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为做好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潍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现将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各镇街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紧密结合,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原则上以线上方式为主,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展示“十三五”经验成效,解读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新技术应用等重点内容,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观看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
8月23日,省机关事务局会同德州市举办2021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德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观摩线上直播活动。线上直播收看地址将在省机关事务局网站(http://jgswj.shandong.gov.cn/)发布,请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
三、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一)全国低碳日当天,组织本单位开展“四个停开”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即停开公共区域照明,停开除数据中心等特殊区域外空调,停开六层以下办公楼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鼓励干部职工停开汽车、“135”绿色低碳出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二)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横幅、张贴画、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节能降耗氛围。
(三)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结合实际,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开展节能知识竞赛、主题讲座、业务培训、作品征集、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绿色兑换、志愿者行动等宣传活动。
(四)全市各党政机关中,已创成节约型机关的单位要进一步改进提升,巩固创建成果,在节能增效和厉行节约中作表率;尚未创成的,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确保2022年完成全市党政机关70%以上单位完成创建节约型机关任务。
四、组织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8月23日上午9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通过千龙网(中国首都网),观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踊跃参与绿色低碳有奖问答。
(二)8月24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收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公共机构节水论坛直播。
(三)8月25日上午9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收看以“继承发扬勤俭节约传统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理念”为主题的云党课。
(四)各镇街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博物馆、科技馆等大型场馆,利用单位网站和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终端资源,循环播放国管局制作的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启动仪式、节水论坛、云党课收看地址和绿色低碳主题系列公益宣传片,将在公共机构节能、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切实提高节能环保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的浓厚氛围。
(二)做好宣传推介。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影响。国管局政务外网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和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与公共节能网将开设“节能宣传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各地区活动开展情况。
(三)报送工作总结。请各镇街园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于9月3日前将本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科,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图文并茂、数据详实。
联 系 人:张旭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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